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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异界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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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朔风呼号,黄草漫天。一根根黄透了的枯草从衰败的地表腾空而起,随着肃杀的寒风逶迤飘舞。这是秋末初冬时节北地里广袤的草原上惯常见到的景象。

    每当凛冬之月临近,生活在此处的人民,十天倒有八天不得不面对这种枯草不时爬上脑袋的尴尬状况。

    然而处在大陆最北端的冰峰谷内却能完全免除这种状况的困扰。因为这个地方的东、北两个方向,有着高大挺耸的冰尖峰山脉包围着,阻断着,朔风至此,难免失去了劲道。甚至连来自极北冰原那严酷到足以噬人的寒流,翻过高山后也变得没那么可怖了。

    山脉两端是两个世界,外面是茫茫冰原风雪连天,而谷内却常年保持着一片盎然的绿色,尽管无论是什么时节这里的气温都是偏低的。

    由是这个缘故,除了草甸外,冰峰谷内的绿色皆由耐寒的针叶类植物组成,其中数量最多的当是北地常见的阴顶古松。

    阴顶古松自有风骨。根系虬结硬朗,树干高大笔挺,针叶绿得深沉,木质致密却不失轻盈,耐腐且又防蛀,这种别名为“硬汉树”的植物,其木材是大陆公认的上佳造船材料,得益于此,北地为数众多的伐木场共同组成了一个兴旺的产业,培育了一堆的贵族和富商,也顺带养活了更大一堆的平民木工。

    硬汉之名,绝非是附会而来的,所有你能想到的能够用来夸赞树木坚强品质的词语,刚劲、顽强、不屈、坚韧...通通可以加诸这种高大植物的身上。每一个亲身站到这种树木跟前的人,都不得不仰起头来,竖起拇指,衷心赞一声“果真雄壮!”

    而一行行、一列列错落有致的古松密林本就是北地最著名的景观之一,那肃杀萧瑟的模样,恍如由一群百战精锐组成的一方阵列,笔挺的树干,就是士兵昂扬的身躯,直指蓝天的树顶,是手里拄着的永不妥协的枪尖。

    此刻,冰峰谷内,这种硬气的树木却成片成片地倒下——这是遭受殃及的缘故,一场激烈的战斗正在进行。

    说是激烈,倒也不太准确。你可以用它来形容交战双方的某些动作、对周遭环境的影响等,但却不能用以形容确切的战况。实际上,这是一场不对称的战斗,交战双方的战力极不均衡,其中某方超出太多,几与碾压无异。

    极尽肆虐的是一只怪物,可怖的怪物。从土中钻出,人立而起。其形如蚓,如蛇——当然,是体量超巨型的。身体看上去似乎是一节一节的,盖因包覆在外表的是一块块串在一起的巨硕岩块,若是TC来客见之,必定会联想起幼时馋过的糖葫芦来。这些巨石发灰发黄,一眼便知绝非是普通的花岗岩,但就表现出来的碰撞效果而言,硬度却犹有过之。

    除了坚硬粗粝的表皮之外,另一个让人恐惧的地方则是巨大的口器。周围是六根对称生长的粗壮的带刃触须,内里则是一个布满一圈圈利齿恍如吸盘般的圆形血吻,观其样子,切金碎玉对它来说大概也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

    怪物名唤远古石蚓,整个躯体就由这起结的身体和巨大的口器组成,除此之外,你再也不能从它身上找到任何的器官了。具体的形态?你可以把它想象做长了个珊瑚虫脑袋的蛇,或者是躯体起节但却没毛的沙蚕,嗯,都必须是躯体巨大化面目狰狞化的。

    至于确切的体型数据?对不起,那可真是无人知晓。原因?因为极少有人能在见过远古石蚓之后还能活下命来。

    仗着口吻之利,远古石蚓在地底下是穿行无阻的,因此它习惯于从地底突然蹿出,先手偷袭目标,若是一击不成,随后便像毒蛇般立起躯体,利用身体之坚与爪牙之利,横扫,冲撞,噬咬,抽击......一套不行,就再来一套,如此循环反复。

    出类拔萃的防御能力,狠辣刚猛的攻击手段(无怪乎谷中那英挺的“硬汉树”成片成片的倒下),呵,某种程度上,远古石蚓比巨龙还要难缠。

    因而,博学的你或许会听说过很多玄奇瑰丽的屠龙故事,但却可能从来未曾听说过哪怕一个的捕杀远古石蚓的传说,即使从浩如烟海的艰深典籍里寻找,恐怕也绝难找到有关远古石蚓的只鳞片抓。

    而正遭受这种神秘怪物摧残的是两个人,人类,其一是一名剑士,身披锁甲,头戴铁盔,护臂胫甲齐全,一手持剑,一手持盾,标准的剑士护卫着装;另一位是一名法师。

    与一般印象中长袍斗篷尖兜帽枯木杖的阴沉形象不同,这位年轻的人类法师打扮的相当阳光时尚,没有那种能够盖住大半张脸的宽大兜帽,露出一头栗色的三七分直发和俊秀的面容,脖间围着的一条不知道是用什么毛绒织就的斗篷,厚实的毛面上零星但非常讲究的点缀着几颗闪耀着神秘辉光的宝石,整体织工极为优秀,花纹简约却掩藏不住其华贵的气息,不长,只能掩盖半身,所以没有丝毫累赘的感觉,相反,还显得颇为潇洒飘逸。斗篷内是与其同种风格的袍服与长靴。袍服同样不长,只及膝上,与其说是长袍,或许称之为外套更合适些。而直抵膝下的皮质长靴在厚实的同时也非常雅致,尖头,带有许多繁复的折面,色泽鲜明,像件摆在橱窗的奢侈品多过像一件穿在脚上爬山涉水四处冒险的旅行靴。

    这身装扮,根本找不到哪怕一分的冒险者的气质,倒像个趁着春光明媚呼朋唤友到郊外踏青悠游的贵族公子。

    事实上,这位名唤弗兰克·爱希伦的年轻施法者还真是个货真价实的贵族公子,他的父亲,瑟曼·爱希伦,约瑟芬大公,是格雷特斯共和国北地地区两大自治领之一新月城自治领的执政官,谈不上权势滔天,但绝对算是一位统领一方的大土豪。

    不过弗兰克并不是大家想象中的那种以败家为己任二世祖纨绔子——作为一位大法师的学生,他基本没有什么空余的时间去干些恶少该干的事情。得益于良好的教育以及出众的天赋,现在的弗兰克不仅是一位合格的绅士,还是一位前途远大的年轻法师。

    24岁,能够熟练的施放中级法术,并且已隐隐地接触到了魔网的高层,对一位人类法师来说,绝对是一件非常了得的事情了。

    至于扮相上的些许奢华,唔,没办法,完全是家庭的因素,有钱就是任性,人家连老师都是经过精心挑选后高薪聘请的,又怎么会在装备这点事上有所吝惜呢?

    最后,问题来了,一位贵公子为何不在领地内安享荣华,反倒跋涉在荒郊野外,身边护卫寥寥,以至于被神秘怪物袭击,都没有足够的力量自保,随时都有丧命的可能。

    若是弗兰克真的听到了这个问题,他肯定会大声喊冤,“我也不想的啊!都是意外啊!我、我这是倒了大霉了哇!”

    原来,一周之前,弗兰克的老师奥斯玛大法师决定动身前往冰峰谷,去找寻好几种某个法术实验所急需的特殊材料。旅程不长,是一次很好的学习历练机会,所以弗兰克一道随行了。一同前去的,还有爱希伦家族的护卫队队长沃卡尔,就是此刻仍在前方拼命的那个中年剑士。

    一位大法师,一位中阶法师,再加上一位精英剑士,即使北地地区的郊外从来都不怎么平靖,但也没有什么角落是不敢去的。事实也正是如此,沿途的麻烦都被奥斯玛大法师三两下解决了,搞得兴致勃勃想要一试身手的弗兰克好生无趣,这种情况,直到抵达洛蒙威尔小镇之后,才得以转变。

    奥斯玛大法师访客去了,洛蒙威尔小镇以东的群山中,隐居着一位他的经年好基友,许久未见,大法师的思念病犯了,于是,采集材料的任务顺理成章的落到了弗兰克头上。

    弗兰克高兴的带着沃卡尔上路了,他不认为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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